乌鲁木齐科技创新人才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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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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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乌鲁木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学术道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获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 4、其他条件 (1)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②在我市优势特色领域或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③获国家、自治区、我市科技表彰奖励或有参与国家、自治区、我市重大科研、重大工程项目的经验。 (2)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②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或核心技术骨干; 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④企业创办1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成长性。 二、乌鲁木齐“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学术道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获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 5、在乌鲁木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区域、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项目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学术道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在40岁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2)获得过本行业科技奖项; (3)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现产业化后,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承担的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著有专著。
扶持标准
乌鲁木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拔10名,人均支持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培育期:1-2年。 乌鲁木齐“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拔5名,人均支持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培育期:1-2年。 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项目,计划新增选拔100名,累计培育280名,依据《乌鲁木齐市“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予以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专利、学术培训交流等费用补助,可申报专项“人才工程”科技计划资金支持。培养期:4年。
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推荐条件详见推荐指南),认真审核推荐材料。拟推荐对象要在其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正式推荐人选按类别填写推荐表格,报送电子版(PDF格式)到指定邮箱。 (三)正式推荐材料(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须经依托单位、推荐单位(依托单位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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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选拔2018年度乌鲁木齐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

http://www.urumqi.gov.cn/fjbm/kjj/tzgg/4078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