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建设区域金融中心专项-金融人才奖补

来源: 宜宾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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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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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政策》第四条金融人才认定标准。 2.申报单位为金融人才所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组织,其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宜宾市。
扶持标准
对经认定引进到我市法人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总部的金融人才,对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 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等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宜宾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 2 年的,一次性给予 3 万元补贴。对符合其他政策条件的,协助其申请相关部门的专项人才奖励。对经认定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金融人才提供落户、住房、就医、社保、子女义务教育等便利。
申报材料
1.《____年度宜宾市金融人才奖补类申请书》(附件3—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 3.企业年度纳税明细表及年度纳税完税证明(原件加盖企业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4.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市金融工作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等关复印件。 5.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总部的金融人才需提供人才认定证明(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在宜宾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的证明)。 ②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及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证明、纳税明细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③申请奖补的金融人才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用于奖补发放)。 6.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申报资料按封面、目录及相关资料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审批;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式三份,均需电子扫描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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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宜宾市金融工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申报高质量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支持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http://ybjrgzj.yibin.gov.cn/tzgg_91/202110/t20211022_1655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