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来源: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6/16-2022/07/2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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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软件,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农业,新材料,医疗器械,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高创团队是指宜人才领〔2021〕5号文件认定的前五类高端人才组成的团队,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团队负责人须是宜人才领〔2021〕5号文件认定的A2类以上高端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由3名以上(含3名)B2类以上高端人才组成,且团队成员之间已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在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团队核心成员不存在各级财政资金不良使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黑名单。 2.团队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宜转化的成果应当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可申报专利的新型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依托单位与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签订的合作协议不低于3年。 3.团队携成果来宜领办、创办企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实际控股人须是团队负责人,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离任,且承诺创办的企业5年内不得迁离。 4.团队核心成员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属明晰,专利或专有技术与项目所用技术关联度高,具有较高市场转化价值。 5.高创团队来宜领办、创办的企业注册日期原则上是2019年1月1日后,且所领办、创办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二)承担单位 1.高创团队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高创团队在宜领办、创办的企业或者是以科技创新成果等投资、入股的企业,在宜宾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额稳步增长),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高创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承担单位拥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结构合理、较高水平的专门研发队伍,知识产权数量、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创新能力评价等条件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 3.有完善的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管理制度,配备了相应的专(兼)职科技管理人员。 4.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相应的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具备对项目经费进行专账管理的能力。 (三)自筹经费说明 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需提供自筹资金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自筹资金能力证明,自筹资金承诺等。 (四)未尽事宜请参考《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二、项目实施周期 一般项目为2年,即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为3年,即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三、支持领域 项目重点支持动力电池、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医疗器械、白酒食品、林竹产业等领域。 五、考核指标 一般项目:项目实施期内突破关键技术1-2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项以上,新申请专利或软著8项以上,获得专利、论文、专著等3项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500万元以上,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 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期内突破关键技术2-3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项以上,新申请专利或软著10项以上,获得发明专利、论文、专著等5项以上,新增市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1个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800万元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重大项目:项目实施期内突破关键技术3-5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项以上,新申请专利或软著15项以上,获得发明专利、论文、专著等10项以上,新增省级研发创新平台1个或市级研发创新平台2个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1000万元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分别资助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专项资金分三次拨付,即签订计划任务书拨付30%,中期检查合格拨付4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
申报材料
(一)《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系统上传) 1.项目承担单位与高端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投资、入股证明文件; 2.项目承担单位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近三年); 3.高端创新创业团队所获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及评估报告; 4.高端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职称、最高学位证书、重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预算申报书》; 6.团队核心成员在宜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原则上每年在宜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ybkj.yibin.gov.cn/sy/tzgg/202206/t20220617_1739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