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德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内无拖欠工资等用工违法行为发生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中,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仅支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文旅和金融领域项目仅支持非财政出资类柔性引进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人才本人(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能够满足我市用人单位需要。其中,文旅领域人才(团队带头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放宽至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文艺创作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以及获得由中宣部、省委宣传部认定的,具有全国性、全省性评奖资格部门颁发的文艺方面重大奖项等);(2)文化产业项目有成功案例,相关创新成果在国内、省内具有领先水平。
3.具备来我市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4.如仍在岗工作的,能就柔性来我市开展智力服务与本人所在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5.申报年度内,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不少于10万元,实际给付团队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不少于20万元(以实际支付该费用的正式发票为准)。
6.签订一年及以上柔性引才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
7.无法律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