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科研单位,现代服务业,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德阳辖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和全职科学技术人才(含中央在德单位)及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人才。
二、申报条件
科技卓越人才分为创新卓越人才、创业卓越人才和科技服务卓越人才三类。
1.创新卓越人才
⑴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紧扣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
④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⑤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2021年10月18日,下同);
⑥在德阳辖区企事业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并签订有劳动合同。
⑵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项目;
②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德阳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③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主研人员(排名前三);
④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2.创业卓越人才
⑴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⑵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⑷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紧扣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
⑸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⑹创办的企业在德阳辖区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科技服务卓越人才
⑴在我市的科技服务机构工作一年以上,专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情报、专利运营等科技服务工作。该服务机构服务于我市企事业并已产生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营业务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或服务我市企事业10家以上。
⑵科技服务人才应具有专利代理人、注册会计师、技术经纪人、律师等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