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申报要求
1.凡在绵阳注册的、诚信状况良好的、管理制度健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企业为已认定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及重点领域,所有申报项目的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否则不予受理。产学研联合和多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
3.申报单位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将同一项目跨计划重复申报。
4.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应匹配自筹资金,匹配资金比例按照具体的项目指南要求执行,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银行贷款授信证明之一,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优先支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企业申报项目。一是提供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情况。二是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的申报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18年度、2019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
6.同等条件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及2018年以来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单位优先支持。
7.相关项目指南另有要求的以具体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有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实施,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
3.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市级科技项目。有项目到期无故未验收或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项目。
4.相关项目指南另有要求的以具体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是注册地在绵阳市辖区(不包括扩权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2000万元;2018、2019年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超过5%(请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近2年内(2018、2019年)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5项其他自主知识产权。
2.优先支持已获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的企业(请提供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3.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
4.各区、园区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