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数字经济产业集中发展区(园区)建设

来源: 内江市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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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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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建筑业
申报条件
本政策所指数字经济产业,主要指数字经济研发、孵化、内容审核、数据标注、软件测试、网络直播和流量平台、软件与服务外包等相关产业。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内江产业发展规划的数字经济企业,注册在内江市域内,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在市域内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由市域内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规上(限上)企业。
扶持标准
对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中发展区(园区)的企业,项目运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引入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2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企业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引入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企业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引入年产值10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企业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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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内江市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政策

http://jhj.neijiang.gov.cn/2021/03/5939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