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认定-创新人才(副高级职称)

来源: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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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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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二)市级杰出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1、对从市外引进人才,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及市管园区创业工作,没有稳定住所的,可按以下标准申请居住中心城区免租金住房: 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一年住房。 2、纳税关系在市本级的规模以上企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及在一线岗位从事本技能工作的高级技师等人才,按下列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800元/月;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500元/月; (三)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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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http://www.ms.gov.cn/xxgk/xxgk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5976&wbnewsid=110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