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认定-领军人才(创新载体)

来源: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含国家外专“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和原“百人计划”入选者); (四)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六)“天府友谊奖”获得者; (七)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创新型企业家; (八)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九)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1、对从市外引进人才,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及市管园区创业工作,没有稳定住所的,可按以下标准申请居住中心城区免租金住房: 领军人才,免五年租金租住人才公寓住房; 2、对从市外引进人才,经审核同意后,按下列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领军人才,每人30万元,一次性发放。 3、对从市外引进和在眉创业工作的人才,经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领军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http://www.ms.gov.cn/xxgk/xxgk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5976&wbnewsid=110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