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项目资助-创业领军人才

来源: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来眉山工作时间不超过六年,在眉山创办企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申报人应是到我市创办高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实体的企业领军人才; 3.申报人创办企业产品符合我市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省内、市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扶持标准
高端人才项目资助引进人才在项目资金、居住生活等方面享受下列特殊支持政策: (一)资金资助。对审批通过的高端人才项目资助引进人才和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创业团队和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项目资助。 (二)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项目资助人才,按照《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享受居住保障、安家补助、生活补贴。 (三)医疗保障。凭眉山优才卡,由市卫生计生委办理特约医疗证,享受优秀专家医疗待遇。 (四)配偶安置。高端人才项目资助人才配偶一同来眉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确有困难的,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应积极帮助推荐就业。 (五)子女入学。高端人才项目资助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机会,由市、县(区)教育部门妥善协调解决。 (六)评价激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项目资助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评选。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http://www.ms.gov.cn/xxgk/xxgk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5976&wbnewsid=110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