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企业落户补贴

来源: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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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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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申报条件
新引进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或税收达到200万元的大数据企业。
扶持标准
对新引进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或税收达到200万元的大数据企业,经认定,从实际投运之日起前两年,由受益财政在项目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中给予100%项目经费支持,之后的三年由受益财政在项目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中给予50%项目经费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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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jxj.yaan.gov.cn/xinwen/show/0a9a57741eebf2abd5434fdbb8061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