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来源: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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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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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且为乐山境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创业项目符合我市现代产业(如“4+1”“8+3”“2+6”产业等)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或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 5.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6.创办的企业在乐山市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万元。以近5年内(含5年)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7.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国家或省级“WRJH”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同时符合条件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再申报嘉州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但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或天府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扶持标准
(一)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乐山市“嘉州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4条特殊支持政策。各区县、各单位应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二)优先推荐申请省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入选者开展创新创业投资或融资。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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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skjj.leshan.gov.cn/skjj/tzgg/202008/ea616f8a3e464e7ca44436126235ce4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