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十五条-科技人员领办企业或技术入股奖励

来源: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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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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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按规定缴纳社保,且上一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和严重环境违法事故的有关单位。 二、项目条件 由科技人员领办或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占注册资金20%以上的企业。
扶持标准
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实行评选竞争方式择优奖励。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奖补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税收、社保相关证明材料(高校、院所、市级有关单位等不需要提供)。 二、具体材料 1.该企业的股权证明、实缴注册资金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科技人员职称、创造的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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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乐山市促进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实施细则

https://skjj.leshan.gov.cn/skjj/zcfg/201907/3cdbea099d784eb3a8466742421b313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