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条-项目落地支持

来源: 乐山市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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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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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新引进的军转民、民参军产业项目。 市内现有军民融合企业新增投资部分,以及经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认定的涉及军民融合的其他项目,可参照本政策予以支持。 二、项目条件 项目按期投产并正常纳税,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扶持标准
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县留成部分,以合法合规形式适度补贴给企业用于项目发展。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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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条支持政策的通知

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xxgkcontent/zwgk_content.shtml?id=20180920113526-21950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