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三十条-外商投资奖励

来源: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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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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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一)工商注册和税收全解缴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乐山市打造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总部经济聚集区“四个定位”,通过市对外开放暨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估确定的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 二、项目条件 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和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扩大生产规模,实际到资在1000万美元(含)以上。
扶持标准
实际到资在1000万美元(含,下同)以上2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2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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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招商引资政策三十条的通知

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xxgkcontent/zwgk_content.shtml?id=20180404170127-64931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