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特派员创新项目

来源: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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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科技情报研究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发展中心、农技推广机构、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主体,联合省、市科技特派员团队共同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为四川省科技特派团、达州市现代农业“9+3”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以下简称“市科技特派团”)成员。 3.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 1 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申报 2 项;市科技特派团各产业团队申报项目不超过 1 项。 4.项目配套资金不作要求。填报《达州市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特派员项目)”。
扶持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 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由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dazhou.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申报单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经审核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财务管理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配套资金承诺、自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或银行账户余额查询单等)等相关附件材料。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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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kjj.dazhou.gov.cn/news-show-2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