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型领军人才( 团队)

来源: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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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奖补对象 主要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攀枝花创办企业实施转化,特别是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型领军人才(团队)。重点支持先进材料、新能源、康养医疗、特色农业、数据经济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领军人才应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具备丰富的研发、管理工作经验,并取得突出业绩。应为在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创办的企业核心团队结构完整,综合实力较强;经营模式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清晰。
扶持标准
对经评定且入驻市内各级孵化载体的领军人才(团队),按照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水平、市场开拓的程度和入驻孵化器配套等实际情况,给予 50-200 万元的市人才专项种子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领军人才(团队)与入驻孵化器(加速器)签署协议,填写《领军人才(团队)种子资金申请表》,共同向市科技局(创新型)或市经信局(创业型)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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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攀金〔2021〕15号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第八条政策实施细则

http://jrj.panzhihua.gov.cn/zwgk/zcwj/19576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