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3.主持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领衔创新团队、领导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其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 并具有产业转化潜力或重大应用价值;
4.全职在自贡工作 1 年及以上。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 1 项及以上:
1. 申报人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
2.主持研究的成果在自贡落地转化,2020 年度成果转化产值应在 500 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 1000 万元以上;
3.申报人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近 5 年内(2016 年 7 月 1 日及
以后)获授权发明专利 1 件及以上(含软件著作权),或以第一
作者身份在国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 1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作为前三位主要完成人近 5 年内(2016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以上奖励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扶持标准
(一)资金资助。对“百人计划”领军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领军团队,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团队最高可给予300万元资金资助,对经评估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可集成政策资源给予最高2000万元综合资助;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资助。对“千人计划”盐都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团队最高可给予300万元资金资助;盐都创新领军人才、盐都创业领军人才、盐都文化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资助;盐都教育领军人才、盐都卫生领军人才、盐都农业领军人才、盐都金融领军人才、盐都工匠、盐都科技菁英、盐都创业菁英、盐都文化菁英,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资助;盐都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给予500元/月的岗位激励。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研究、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匹配适当经费支持。
(二)团队建设。支持所在单位为入选者组建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入选者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牵头组建团队、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应用研发,赋予其充分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所在单位应根据任务和岗位需要,为入选者引进配备团队成员和助手。对引进人才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的,可采取特设岗位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三)项目支持。鼓励支持入选者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及各类项目,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对我市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或研发项目产业化前景巨大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可专门立项,以特别项目形式给予支持。扩大横向纵向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入选者及团队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和绩效奖励,由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四)平台支持。入选者及其团队申报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平台时,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倾斜。有关部门应注重吸收入选者参与国家、省重大项目咨询、重大科研计划和行业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积极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入选者创新创业。
(五)成果转化。鼓励入选者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等方式在市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规定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支持入选者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对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转化的个人奖励,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鼓励金融机构为入选者创办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等支持政策。
(六)岗位职称。鼓励所在单位选聘入选者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对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可按规定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允许入选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取得相应报酬或奖励。
(七)薪酬待遇。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入选者给予薪酬激励,领军人才、盐都领军人才入选者绩效工资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并根据人才使用情况专项调整。鼓励企业对入选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支持未上市国有科技型企业按规定对入选者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八)住房保障。统筹采取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安居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住房保障。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身存量用地,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单位租赁房等配套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鼓励各区县布局建设一批拎包入住式的人才公寓。鼓励区县、产业园区和企业向人才提供租房补贴,探索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贷款购买自住用房的,有条件的区县、单位可提供相应的房贷贴息等。
(九)医疗和子女入学。入选者在市属三级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服务,免挂号费、免挂号排队;可享受预约专家诊疗服务;住院期间可自主选择诊疗组。入选者子女,在就读小学到普通高中期间,可在城区学校行使自由选择权1次。
(十)培训休假。各区县和有关主管部门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入选者到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学习考察,到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开展学习培训,优先支持参加重要学术交流活动、赴外研修访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组织部分人员进行疗养休假,各区县和有关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应的疗养休假活动。
(十一)评选激励。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省人才计划。对代表性强、贡献突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参与决策咨询,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十二)绿卡服务。对入选者发放人才绿卡,持卡享受政务服务全程带办、免费乘坐市区公共交通工具、优先办理车驾业务、免费参观博物馆、免费在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等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