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来源: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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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征集条件 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并于2021年10月前实施完成(完工时间最迟为2021年10月,不受理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在我市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项目建有专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布局,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行业带动性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良好。 (四)企业近三年无税务、安全、环保、质量等重大违法行为(采用企业承诺制)。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1年及以前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且运转正常、年度考核合格。 (六)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查询截图等企业性质相关证明。 (四)2019-2020年度统计数据情况607-1、607-2报表。 (五)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六)近6个月纳税证明。 (七)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法人代表、总经理等签署的项目立项文件等)。 (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九)有关发票和合同复印件。 (十)项目实施完成自评报告或自行验收总结。 (十一)其他佐证材料及说明。 (十二)项目单位对申请材料和所附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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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切块下达创新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www.zg.gov.cn/web/sjjhxxhw/dep_tzgg/-/articles/142139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