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

来源: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材料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材料类进行申报。2020年年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业务收入60%以上,或相关新材料产品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先进材料生产性服务领域企业不受此限)。 1.先进基础材料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行业的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带头人,并在本行业领域开拓争取国内外市场份额、促进技术创新升级或提升供应链层级等某一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 2.关键战略材料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等行业的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带头人,并在本行业领域的关键装备国产化、产业技术突破性、重大应用国产替代、产业链再造或价值链升级等某一环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3.前沿新材料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石墨烯及其它纳米材料、3D打印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领域的创新领先性企业(项目)负责人,并在原始创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应用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4.先进材料生产性服务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于先进材料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定评价、知识产权、投融资租赁、双创孵化及行业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业领先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在服务先进材料产业工作领域作出突出业绩的人士。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本人获得各项专利授权3项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牵头完成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1项以上,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1个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制造业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或机构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在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成果,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作者排名前三)以上,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 (6)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称号之一。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先进材料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材料首批次市级以上示范应用、国际或专业领域市场开拓、国家重点工程配套任务等3个以上重点项目生产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表彰的个人。 (3)具有5年以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头部企业管理者。 (4)为推动我市先进材料产业发展及其生态圈构建做出突出贡献,服务行业企业超过100家/次的生产性服务机构管理者。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0051/2021-03/31/content_2d361cb427ba431bbaa89c1b828834a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