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来源: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1/13-2022/03/03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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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资助类别 申报对象: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全职的科技人员。 申报方式:申报人为在企业全职、兼职的上述范围人员,申报单位为申报人服务的在蓉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2.申报对象服务的企业应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3.申报对象在企业技术升级、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内先进的核心技术,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4.申报对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且取得了相应的服务收入; 5.申报对象创新服务企业为我市科技型企业,且不能为创新服务企业股东; 6.以团队形式开展的联合攻关或服务项目,仅允许开展服务的团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申报1次。
扶持标准
经评审,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表; 2.申报对象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以及高校院所就职证明,个人获得的荣誉证明,所在高校院所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 3.申报对象服务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公司章程等); 4.申报对象创新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企业聘书或合作协议等); 5.服务企业期间联合企业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已受理的发明专利、联合承担的各级科技项目、联合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评审依据,据实提供); 6.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需要提供相关协议、相关资金支付凭证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据实提供); 7.申报对象服务企业期间取得的收入证明,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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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http://cdst.chengdu.gov.cn/cdkxjsj/c108728/2022-01/13/content_ec6c362a667c3b8d6a44bd3050f6e3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