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社会力量培养竞技人才奖励

来源: 成都市体育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2022/04/2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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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奖励的对象为社会体育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成都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未纳入《成都市竞技体育人才培育经费保障办法》保障; 4.参加的比赛需经市体育局认可; 5.所属运动队取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成绩或所属运动员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 6.输送运动人才到成都市优秀运动队、四川省优秀运动队、国家集训队; 7.申报奖励体育项目包括:体操、艺术体操、乒乓球、射击、网球、游泳、花样游泳、跳水、田径、羽毛球、武术、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棋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曲棍球、垒球、棒球、举重、柔道、跆拳道、射箭、速度轮滑、赛艇、皮划艇、自行车、冰球(轮滑冰球)、冰壶、花样滑冰、水球、击剑、模型、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铁人三项、马术、攀岩、滑雪; 8.申报奖励的体育项目赛事包括: (1)年度单项竞赛:列入四川省体育、教育行政部门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的省级比赛;列入国家单项运动协会竞赛计划并经市体育局认可的全国比赛;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亚洲青少年锦标赛; (2)综合性运动会:四川省运动会、四川省智力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奥运会、青奥会、亚运会。
扶持标准
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代表成都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的,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给予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输送运动人才进入各级专业队的,按照输送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2)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材料; (2)参赛登记备案表(社会体育组织); (3)社会体育组织竞赛奖励(运动员输送)申报表; (4)参赛承诺书(社会体育组织); (5)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6)输送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体育组织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运动员复函、四川省人民政府调令原件及扫描件。 (7)输送到国家队集训的证明材料。 (8)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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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2年成都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36697&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