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

来源: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1/13-2022/03/03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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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资助类别 申报对象: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全职的科技人员,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 申报方式:申报人为上述范围人员,申报单位为申报人在蓉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在成都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申报对象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实际贡献; 3. 申报对象申报项目前,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截止2021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 3 年; 4. 主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申报对象至少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优先支持完成科技成果赋权工作的项目。申报项目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领域; 5. 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需要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 6. 申报对象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7. 每个企业仅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已入选我市相关人才计划创业项目的人员不得以同一项目、同一企业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经评审,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表;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以及高校院所就职证明,个人获得的荣誉证明,国内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需提供所在高校院所同意其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需提供就职高校院所在职证明; 3.创办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公司章程,实际到位资本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4.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或已受理的专利、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赋权情况等证明材料等)(评审依据,据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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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成都市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http://cdst.chengdu.gov.cn/cdkxjsj/c108728/2022-01/13/content_ec6c362a667c3b8d6a44bd3050f6e3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