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发展专项-企业落户吸引奖励

来源: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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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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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1.以公司制形式在蓉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2.以合伙制形式在蓉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
扶持标准
1.以公司制形式在蓉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 2.以合伙制形式在蓉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须注册在成都市)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区(市)县按35:65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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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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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17440&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