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企业落户奖励

来源: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6/07-2022/06/1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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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2021年度新注册在成都市,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市发改委登记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扶持标准
以公司制形式注册的,给予其当年实缴注册资本规模1%的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该落户奖励的35%由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承担,65%由企业所属区(市)县承担。企业可于正式开业(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登记备案证明)的次年申报奖励,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奖励,不可追溯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4.申报落户奖励的创业投资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基协和市发改委登记备案证明,企业工商档案,基金管理协议,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中基协登记证明,基金出资情况证明材料(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最近-期验资报告,经工商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各出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最新合伙协议,合伙人实缴出资确认书、银行托管协议、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银行回单,各合伙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同意将奖励资金划入管理企业的申明(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申请拨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承诺书原件(承诺存续期内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创业投资企业性质、不改变在本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因项目退出导致的减资除外),并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经营,接受管理部门年度检查,若被奖励的创业投资企业违反承诺,将退回已获奖励金)。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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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jr.chengdu.gov.cn/jinrongban/c139013/2022-06/07/content_ca99aaba288f4a04b8b6fa302270ef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