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奖励

来源: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14-2022/06/2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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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领域企业及机构。 2. 符合对应的实缴资本条件。 3. 在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4.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 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扶持标准
支持氢能领域外资比例不低于25%且为境外直接投资的重大外资项目以及重大内资项目在我市落户。 1. 对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以及我市重点招引的高能级“500强”企业,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2. 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75%给予奖励。 3. 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50%给予奖励。 4. 对于企业新增项目的,按其新增部分参照执行。
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 2. 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3. 企业设立或项目立项的备案回执(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5. 产业功能区(园区)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6. 2021年企业纳税证明。 7.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均需具二维码标识)。 8.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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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27/2022-06/14/content_7571feb4555e4fe5b0b1c17b68b225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