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资助对象
在2021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获得天使投资的以下企业: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获得投资机构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2. 在我市行政区域外获得天使投资后迁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实行查账征收的科技型企业且接受投资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2.接受投资时,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企业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3. 接受投资时企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4.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5.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自获得天使投资满一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6. 我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在获得天使投资后,迁入我市行政区域内满一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7. 申报企业仅限填写一份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表,企业有接受多笔天使投资的,在同一申报表中申报。
申报材料
1.成都市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申报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外地迁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证(照)须满一年);
(2)申报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的公司章程(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3)企业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防伪二维码),接受投资时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申报时上一个月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
(5)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
(6)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
(7)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 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