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人才项目

来源: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1/05/26-2021/06/0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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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延安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主要是指在延安的高校院所、企业事业等单位自主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我市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在延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结合延安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在延安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创办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物流、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具有法人或主要创始人(股东)资格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征信和职业道德,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还应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在延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3.拥有的技术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先进性,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属于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属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的,应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一定数量的客户。 4.创办的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在5年以内,企业处于盈利状态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 5.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 6.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招引成效显著,且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可优先申报。
扶持标准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下列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入选者给予个人2万元奖励资金。 2.团队支持。鼓励支持所在单位为入选者量身组建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入选者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牵头组建团队、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应用研发,赋予其充分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3.项目支持。入选者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社科规划项目、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支持。 4.平台支持。入选者及其团队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重点倾斜。优先考虑入选者参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咨询、重大科研计划和行业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5.岗位职称。鼓励所在单位选聘入选者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按照《延安市“圣地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培训休假。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入选者到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学习考察,参加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学习培训,优先支持入选者参加重要学术交流、赴外研修访问等活动。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部分人员进行疗养休假。 7.政治激励。优先推荐入选者参与推荐申报中省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给予重点倾斜。对代表性强、贡献突出的各领域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8.其他服务。引进的高端紧缺人才、本土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申请“圣地英才卡”,享受出行、住房、医疗、教育等便利服务。
申报材料
1.延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同时报送PDF版。 2.申报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3.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介绍等)。 4.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据实提供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获批的科技创新平台等)。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延安市第一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人才项目的通知

http://kjj.yanan.gov.cn/xwzx/tzgg/442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