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之星”(科技领域)评选

来源: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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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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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汽车制造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参评范围 凡是西安地区从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优秀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市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作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承担省部级(含副省级)以上科研创新项目,并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科学技术奖励获奖者,国家级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省部级(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创新性贡献者,主持企业科技创新,对实现科技转移转化产业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扶持标准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西安之星”入选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5万元。
申报材料
1.《关于推荐“西安之星”(科技领域)名单的推荐函》,加盖公章; 2.《“西安之星”(科技领域)推荐表》一式五份,每份请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 3.请将《“西安之星”(科技领域)推荐表》(含附件材料)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至xastc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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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8年度“西安之星”(科技领域)评选活动的通知

http://xakj.xa.gov.cn/kjdt/tzgg/5db118bbfd85085f475dce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