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对外开放支持政策-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奖励

来源: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3/09-2022/04/0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一)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纳税地、项目实施地均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直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无行政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依法按期纳税;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申报条件 1.国内外知名物流、供应链管理、仓储运营服务集成商和基地航空公司、快递公司等大型物流企业的界定标准是指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2021年度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上榜物流企业在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申报在西安设立西北总部、西部总部、丝路总部或全国性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补助的企业,物流类项目(单个)实际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不低于1亿元,于2021年建成并完成验收。 3.申报在西安设立西北总部、西部总部、丝路总部的企业,2021年自营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在西安汇总缴纳所得税,年纳税额6000万元以上,直接带动就业2000人以上。
扶持标准
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仓储运营服务集成商和基地航空公司、快递公司等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等,按不高于建设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建设项目)。对年自营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在我市汇总缴纳所得税的物流总部企业,依据其促进产业发展和吸纳就业等情况,给予500-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汇总表和绩效表(建设项目填报附表2、5、7,物流总部企业填报附表4、6)(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城市规划、用地、施工、环评等建设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及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实际支出清单,并后附支出有关合同、协议、支出凭证(发票、付款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仓储运营服务集成商和基地航空公司、快递公司等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的佐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总部企业、缴纳税收和吸纳就业的佐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和附属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括号内备注建设项目的政策条款申报时需提交资料为: 1.2.3、4、5、6、8。申报物流总部企业的奖励需提交资料为: 1、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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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新时代对外开放、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xadrc.xa.gov.cn/xwzx/tzgg/62286d5bf8fd1c0bdc8548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