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

来源: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14-2022/04/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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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西安市范围内。 (三)申报项目分为从外地招商引资的和本地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指新注册企业项目或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手续齐全。 (五)对包含厂房建设的施工项目,要求自项目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对使用(包括租赁、购买、厂房入股等情况)现有厂房,单纯购置设备的项目,要求自入驻协议(合同)或第一笔设备购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六)申报项目须于2020年1月2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完工。 (七)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扶持标准
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函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4-1)。 (二)项目入驻协议(合同)复印件,开工建设合同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审批文件的复印件。新增用地项目须提供土地、规划等建设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申请表(见附件4-2)。 (六)制造业新建项目总投资进度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购置清单(包括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等)(见附件4-3)。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4)。 (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工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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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xa.gov.cn/gzdt/tzgg/622f1016f8fd1c0bdc862d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