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

来源: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14-2022/04/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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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须为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 (三)引进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等新建项目,产业规划应符合开发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新建园区用于中小微企业入驻。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五)申报项目须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完成计划建设内容,且投资额1亿元以上。 (六)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扶持标准
对工业园区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投资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按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园区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书外,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14-1)。 (二)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申请表(见附件14-2)。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入区批复、投资协议、招商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引进项目备案(核准)和环评文件,土地、建设、规划、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复印件。 (六)引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总平图、规划图纸等。 (七)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14-3)。 (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工专项审计报告。 (九)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批复文件(申报单位为开发区不提供此项资料)。 (十)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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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xa.gov.cn/gzdt/tzgg/622f1016f8fd1c0bdc862d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