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

来源: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14-2022/04/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三)申报单位为2021年度入驻园区(基地)的中小微企业,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厂房作为自用。 (四)申报单位设备到位、已试生产或正常生产。 (五)申报单位所租赁的标准厂房须为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投资建设或运营。 (六)申报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七)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按照每平方米8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申报材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书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15-1)。 (二)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申请表(见附件15-2)。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与标准厂房建设运营单位的租赁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五)开发区和园区(基地)建设运营标准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土地证、不动产权证等)。 (六)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 (七)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5-3)。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xa.gov.cn/gzdt/tzgg/622f1016f8fd1c0bdc862d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