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资金资助-生活津贴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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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在站的博士后人员。
扶持标准
在站的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主要用于补贴博士后人员生活费用,设站单位不得克扣、截留。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负担,市直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津贴完全由市级财政负担。发放时间以博士后人员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出站留威且符合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的,可继续领取最长1年的生活津贴。
申报材料
博士后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博士后人员中期评估报告或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博士后人员进(出)站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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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weihai.gov.cn/art/2018/9/15/art_51910_1935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