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离岸创新人才主要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从事科学前沿探索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
(二)推动我市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的创新领军人才。
(三)帮助我市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企业家及管理经营人才。
(四)从事战略规划、风险评估、资本运作、技术转移、产品设计、工艺管理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五)通晓国际经济金融运行规则、熟悉国外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高端人才。
用人单位引进的离岸创新人才,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
引进的离岸创新人才聘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每年在海外机构工作时间不少于6月。特别优秀的离岸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
扶持标准
(一)视同在威全职工作,可享受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的同等待遇。离岸创新人才工作期间的发明创造,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专利。
(二)依托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设立访问学者岗位,鼓励离岸创新人才来我市开展合作研究。
(三)鼓励用人单位以长期聘用、柔性引进、短期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引进离岸创新人才,鼓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离岸创新人才采取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激励方式进行激励。
(四)支持离岸创新人才以投资、智力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管理等)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用人单位的收入分配。
(五)积极推荐离岸创新人才参与国家、省、市开展的外国专家座谈、外国专家建言、集中休假联谊等活动,增强其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对华友好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离岸创新人才可推荐评选市政府“威海友谊奖”、省政府“齐鲁友谊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七)离岸创新人才来威开展工作交流,可根据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离岸创新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办理签证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等采用承诺制,全流程在线办理。已持其他签证入境或持有效居留停留证件的离岸创新人才,可以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无须出境办理工作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