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才用才补贴

来源: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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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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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公共服务,产业园
申报条件
申请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才用才补贴的,除满足在国(境)外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发展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地,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二)每年聘请使用的离岸创新人才不少于3人,在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上的费用支出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扶持标准
我市用人单位在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海外机构统称为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建立国(境)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视离岸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基地规模,经评审认定,分三档给予离岸创新创业基地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引才用才补贴,从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申报材料
(一)海外机构设立证明; (二)办公场所相关证明; (二)海外机构财务制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 (三)海外机构聘用的离岸创新人才、管理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 (四)海外机构与离岸创新人才、管理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五)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工薪支出和科研支出的证明材料; (六)工作总结; (七)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才用才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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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威海市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kjj.weihai.gov.cn/art/2019/6/21/art_21427_2003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