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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之星选拔

来源: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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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研究机构。 申报青岛金融之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和操作流程,岗位技能水平在本金融机构乃至全市、全省或全国金融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申报青岛金融之星: (一)在全市、全省或全国金融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类奖励表彰的。 (二)对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操作流程等进行优化创新,并在全市、全省或全国金融系统得到推广的。 (三)获得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理财师(CFP)、精算师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的。
扶持标准
青岛金融之星享受以下待遇: (一)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当年评选,下一年度集中发放1次,所需资金从青岛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齐鲁金融之星选拔。 (三)入选齐鲁金融之星的人选直接纳入青岛金融之星管理。 (四)青岛金融之星所在单位每年应安排其不少于7天的带薪培训学习。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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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评选管理办法青岛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qingdao.gov.cn/n172/n68422/n31280679/n31280694/181010171940679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