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才工程(柔性引进)认定

来源: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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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柔性引进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认定申报人选,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者: 1.柔性引进的“国家特聘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 2.引进的省外来青创业“国家特聘专家”。 二、申报条件: 重点人才工程(柔性引进)按照申报人选引进后在青工作方式,分以下两类。 1.2018年6月6日以后,柔性引进的“国家特聘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每年实际给付人才计缴所得税薪酬总额不低于10万元,每年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其中,外籍人才还需持有《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等有关证件。 2.引进省外“国家特聘专家”来青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专家为主要创办人,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不低于30%(不含间接持股、代持股份),有3人以上固定员工且在青缴纳社会保险,运转正常,经区市推荐,可视同柔性引进。其中,外籍人才还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有关证件。依据《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已享受过引进省外“国家特聘专家”来青创业配套资助政策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扶持标准
柔性引进的“国家特聘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或连续申报满12个月)在青劳动报酬的30%发放人才补助。引进省外“国家特聘专家”来青创办企业的,连续3年,按照企业上年度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乘积的30%发放人才补助。奖励资助于认定次年发放。 首次申报时间由人才在工作协议期限内(企业存续期间)自主确定,3年时间接续计算,期间工作协议解除(企业不再存续),奖励资助自动终止。工作协议期限(企业存续时间)不足3年的,不予受理。劳动报酬、企业在青纳税额以合法有效的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纳税清单为依据。
申报材料
重点人才工程(柔性引进)奖励资助认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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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顶尖人才、重点人才工程(柔性引进)奖励资助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c.qingdao.gov.cn/jeecms/htmlrc/tzgg/gztz/20201127/7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