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安家补贴

来源: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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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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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对于2018年6月6日后出站(基地)(以中国博士后系统博士后主管部门最终审批时间为准)并于出站(基地)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基地)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
扶持标准
一、2017年1月1日之后、2018年6月6日之前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1次安家补贴;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请第2次安家补贴。 二、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1次安家补贴,为40%;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请第2次安家补贴,为60%。
申报材料
(1)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社会保险对账单(打印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即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 (5)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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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次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49/n32563364/201201133746394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