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

来源: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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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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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在青岛市注册的企业引进“金种子”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及定向、委培生);或从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大学就读的研究生层次留学生。“双一流建设大学”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如有更新,以教育部最新名单为准)。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三)取得在读层次学历后直接就业不再继续攻读下一层次学历。
扶持标准
企业引进“金种子”人才给予以下补助: (一)学费补助。对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的高校学生,企业给予一定学费补助,补助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二)生活补助。对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补贴。其中,“双一流建设大学”在校研究生,按企业认定的学生所获奖学金额度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比例不低于50%,最高不超过5万元;国外留学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三)实习补助。企业对“金种子”人才的实习工作进行安排,并给予实习补助。 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 企业给予“金种子”人才的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补贴。企业接收“金种子”人才来青实习的,财政部门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助不足社平工资50%的,据实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金种子”人才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金种子”人才学费和生活补助补贴明细表》; 3.《用人单位“金种子”人才实习补贴明细表》; 4.“金种子”人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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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青岛市“金种子” 人才储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3/n32563391/190131145545917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