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业-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奖补

来源: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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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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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申报条件
1.政策有效期内在青岛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区域总部; 2.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总部或区域总部; 3.政策有效期内,项目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统计核算产值规模(或销售收入)不低于15亿元。
扶持标准
对世界500强生物医药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名)或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且在我市统计核算产值规模(或销售收入)不低于15亿元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材料
1.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上年度《财富》发布的世界500强名单、上年度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名单、或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相关材料; 3.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总部企业认定名单; 4.投资协议、实际投资资金等材料; 5.统计部门、税务部门网络直报平台有关材料;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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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gxj.qingdao.gov.cn/n28356049/n32561447/201116093756597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