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资助

来源: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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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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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公共服务,军工业
申报条件
围绕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培育提升科技领军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优秀的科技领军人才承担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本年度支持20名左右的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其中青年人才(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50%。 1.支持重点 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与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项目完成后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创新发展,具有突出的领军意义。 2.申报要求 (1)项目以人才所在单位为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领军人才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对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个别特别重大的项目可申请资金100万元。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科技领军人才”。 (2)领军人才为本市常住人口,与申报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全职在烟工作的高端人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其学术、技术或管理水平国内外领先,能够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对我市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领军人才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或科研团队负责人,近年来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拥有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1项以上。 (4)已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双百人才”等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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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j.yantai.gov.cn/art/2019/9/30/art_16248_2519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