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

来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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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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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省(部)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或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等奖项。 (二)在完成国家、省(部)或市(厅)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国家、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或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 SCI、EI、SSCI 等收录论文。 (五)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一线,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部)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 SCI、EI、SSCI 等收录论文。 (六)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对推动专业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国内同行所认可。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扶持标准
1.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管理期内由市财政每人每月发放市政府津贴800元。 2.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当地医疗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卫生计生部门按规定办理保健证,凭证可到当地保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按原渠道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组织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行1次健康查体。 3.所在单位每年为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安排10—20天的休养。有寒暑假和休假制度的单位,在假期内安排,假期不够的予以补足。休养期间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依据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报销。
申报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由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3)。综合报告须用红头文件纸,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见附件4)1份。 3.《推荐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一式18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材料1套(见附件5,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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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第八批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