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

来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中心委托存档单位中,与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2.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委托存档,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符合任一上述情形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职称评审系列、层级需达到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要求。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202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需提交2019-2020年两个年度公需科目和2020年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202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需提交2020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扶持标准
认定为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初级)职称
申报材料
1、评审: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须提交纸质材料外,其他上传至系统“上传其他证明附件”栏目中即可。《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7 份。(A3 纸型,正反打印,原件3 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可为复印件)。 2、认定:《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2份(A4 纸型,正反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