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资金资助-博士后生活补贴

来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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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 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 (二)受理条件 在站(基地)博士后人员中期评估或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以博士后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
扶持标准
建立博士后站(基地)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最低保障制度,每名博士后每年不低于15万元。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央或省直驻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市直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由市级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其他部分由设站单位统筹解决;各区市博士后站(基地)由市级财政和同级财政每年各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其他部分由设站单位统筹解决。发放时间以博士后人员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1.烟台市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年度)考核表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复印件1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站介绍信(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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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烟台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rshj.yantai.gov.cn/art/2022/5/12/art_23237_2905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