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资金资助-博士后留烟奖励

来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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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 出站(基地)留烟博士后。 (二)受理条件 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烟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
扶持标准
对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留烟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留烟奖励,并可继续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规定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政策。
申报材料
1.烟台市博士后留烟奖励申请表(原件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或中国博士后证书(复印件1份)。 3.满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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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烟台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rshj.yantai.gov.cn/art/2022/5/12/art_23237_2905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