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资金资助-合作导师科研资助和奖励

来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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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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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受理条件 导师科研资助: 博士后站(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满一年且中期评估合格。 导师奖励: 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留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运用研究项目或成果创业(指不与创办企业之外的任何劳动单位存在劳动和聘用关系)。
扶持标准
博士后站(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满一年且中期评估合格后,由同级财政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科研资助。 对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留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运用研究项目或成果创业(指不与创办企业之外的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和聘用关系)的,由创业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导师科研资助: 1.烟台市博士后合作导师资助和奖励申请表(原件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站介绍信(复印件1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导师奖励: 1.烟台市博士后合作导师资助和奖励申请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站介绍信(复印件1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或博士后证书(复印件1份)。 4.博士后创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一年的纳税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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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烟台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rshj.yantai.gov.cn/art/2022/5/12/art_23237_2905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