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烟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项目奖励

来源: 烟台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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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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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和1000万美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科学、高端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韩资项目,且注册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注册地、税务征管和数据统计关系在烟台开发区、高新区及牟平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的可以是新建项目,也可以是并购、增资扩股项目,须承诺3年内注册资金全部到位,10年内不迁离、不改变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外资全部到位后,按其累计实际到账外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对新引进的项目,从企业纳税年度起,前两年按照烟台市级及以下实际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20%给予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来烟台新设立独资或控股50%以上的法人企业,且当年实际到位注册资本25%以上的,对项目公司再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筹办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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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yantai.gov.cn//art/2020/5/16/art_43494_16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