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人才津贴

来源: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新增人员 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毕业人员)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2020年8月31日前登记注册企业; 3.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员在临沂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满1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二)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请参考我市2020年度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人员名单); 2.截至2021年8月仍在原申报单位工作。
扶持标准
新增人员按照临发〔2018〕1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既往人员按照原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登录临沂人才工作网(http://linyi.rcsd.cn)(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等高版本浏览器,或者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操作),注册并登录页面,进入“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人才津贴申报信息”(注册及信息填报详见附件1)。申报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申报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通过被退回的人员,可在申报及查询时间内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申报人员有恶意注册或提报伪造、虚假信息,故意扰乱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既往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并填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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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www.linyi.gov.cn/info/1073/2966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