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购房补助

来源: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适用对象 在枣庄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 二、政策内容 (一)2018年5月18日(含)后至2021年9月10日(不含)前,到枣庄市企业(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或来枣首次自主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购房补助。 (二)2021年9月10日(含)之后,到枣庄市企业(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或来枣首次自主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购房补助。 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就业的全日制本硕博大学毕业生,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购房补助。
扶持标准
(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在2018年5月18日(含)后至2021年9月10日(不含)前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助。 (二)签订劳动合同和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在2021年9月10日(含)之后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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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枣庄市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政策清单》的通知

http://zzhrss.zaozhuang.gov.cn/tzgg/202208/t20220804_1481759.html